四川振通公路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是四川省唯一一家集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为一体的综合检测机构。公司以高工、博士、硕士为主,拥有国内外先进检测设备、桥梁检测研发、隧道检测研发等及管理团队,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业务遍布全国及四川15个省份,先后承担了省内外重点建设项目达100余个。长期以来,公司与我院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共建共享材料、结构等专业部、省重点实验室,现公司为了调动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大学生成为优秀人才,特设立“振通”奖学金。此“振通”奖学金从2019年4月开始执行,持续资助5年,每年10万元。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宗旨,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捐赠企业的要求,特制定“振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
学院设立“振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专门开展相关工作。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领导、测绘工程系主任、交通工程系主任、安全工程系主任、地质工程系主任、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以及振通公司代表共同组成,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任组长。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奖学金分类
“振通”奖学金分学业奖和科技竞赛奖两部分,坚持一个学年度评定一次。
三、奖学金评选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学业奖
1.参评对象
31399金沙娱场城测绘工程、交通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全日制在校优秀本科生。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无重修;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中,智力素质和发展素质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30%;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
3.评定标准
在满足申请条件基础上,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定:
(1)学业成绩占80%;
(2)科技文化活动占10%(加分细则详见附件2);
(3)寒暑假赴振通工程公司专业实践考评成绩占10%。
4.奖励金额及名额
测绘工程、交通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全日制在校优秀本科生共20名、3000元/人,共计60000元。
(二)科技竞赛奖
1.参评对象
31399金沙娱场城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当学年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类科技竞赛奖励的同学。
2.申请条件
获省级及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竞赛奖励。
3.评定标准
获奖集体或个人是指参加各类竞赛活动项目中实际获奖的团队或个人。同一项目在同一赛事中按获奖等级高的奖励,不重复设奖。集体和个人获奖时间及奖励等级的确定,以主办单位的正式文件或颁发的奖励证书为准。
国家级学科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或由全国性学术团体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省级学科竞赛是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学科竞赛。
学院重点支持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项学科竞赛项目(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是指由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学科竞赛),如:中国“互联网+互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环境生态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全国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生实践与创新作品大赛、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全国高等学校采矿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4.奖励金额及名额
奖等级 | 奖 金 额 度 | |
集体项目(元/队) | 个人项目(元) | |
学生 | 学生 | |
国家一等奖 | 1000 | 900 |
国家二等奖 | 800 | 700 |
国家三等奖 | 600 | 500 |
省一等奖 | 600 | 500 |
省二等奖 | 400 | 300 |
省三等奖或优秀奖 | 300 | 200 |
四、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学业奖评选条件的同学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书面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科技竞赛奖评选条件的同学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书面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振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综合情况进行评选,经学院会同四川振通公路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通过,确定获得奖学金人选。
3、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获得者,学院下文确定最终获得者。
5、获得者的评审材料报学院及振通工程公司备案。
五、附则
1、“振通”奖学金由学院按上述办法进行管理分配,专项使用。学院、四川省西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具体管理,并根据奖项的评审结果向学生发放奖学金。同时,在学院相关网站公布获奖者的相关信息。
2、凡获得“振通”奖学金在本学年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取消其奖学金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3、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科技大学31399金沙娱场城,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31399金沙娱场城
2019年4月22日
附件一:“振通”奖学金(31399金沙娱场城)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振通”奖学金(31399金沙娱场城)科技竞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三:“振通”奖学金(31399金沙娱场城)科技文化活动优先条件加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