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因家庭地址迁移、学籍变动等原因可申请更换。
2.因学籍变动须更换学生证,可凭原学生证及相关变动通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3.因家庭地址迁移需要更换学生证,凭原学生证和父母或其它直系亲属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如父母常住地改变,凭父母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4.更换新证均交成本费(10元)。